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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富顺法院认真落实《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,一季度受理的7件行政诉讼案中,5件经法院协调以原告撤诉而得到圆满解决,调撤率达71%,促进了“官民和谐”。 该院结合“三大主题”活动,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学习相关规定,探讨交流行政案件协调艺术,要求切实转变审判作风,增强司法公信力,提高行政案件调撤率;协调过程中做到“四个及时”,即及时受理原告诉求,积极开展诉讼引导,缓解对立情绪;及时向被告行政机关通报情况,求得理解与支持;及时分析案情,确定案件解决的合理方案,为协调做好充分准备;及时创造和把握协商的时机和条件,开展有针对性的协调工作;坚持平等、自愿、合法及适度原则,力促“官民和谐、案结事了”,收到了较好效果。(罗仁义 林伟 黄雪英) |